2008年8月18日 星期一

擷碎〔庚〕

烦!

烦死了!

我去金山她就那么不欢迎?先是千恳万求才答应出来,紧接着又提出各种各样无理取闹的条件。说什么要拉同学去,她不去她也不去,还要我劝她同意去当电灯泡。她疯了还要我陪她疯。

本来答应在汽车站接我的,现在又不同意了;本来吃蛋糕的,现在又不吃了;本来去海边的,又不去了……

对她之前积累的好感现在荡然无存。不就是人傻的可爱一点嘛,大不了一辈子单身。

不想跟她多争,是我死皮赖脸地硬要去的,是她帮我说服她当电灯泡的,反正任何事都是我的错…人贱,没办法——为了能够大老远跑去见她一面,要低声下气地求她;为了说服她,不惜和她一吵;为了陪她,不顾自己的胃痛,不惜牺牲自己的健康熬夜……人贱合一,说的就是我。

我真的很贱!

囧rz.

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来过。。。。。。。希望你表白成功咯。。。。。。。

寒煙箬竹 提到...

@匿名:謝謝你,我也是這么想的,呵呵